深圳市政府拟发2年/3年/5年期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含绿色/蓝色债券),电话会10月28日召开、最早10月31日定价
10月28日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People’s Government of Shenzhen Municipality of Guangdong Provinc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发行人”)拟在香港发行 Reg S、无评级、离岸人民币计价、基准规模、多批次、高级无抵押、地方政府债券。
拟发行债券将为2年/3年/5年期,其中,2年期为常规债券、3年期为绿色债券、5年期为蓝色债券。
发行人已委任中国银行、中金公司、汇丰、中信证券、交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香港分行、工银亚洲、兴业银行香港分行、中信银行 (国际)、建银亚洲、摩根大通、招商永隆银行、国泰君安国际、瑞穗、渣打银行、申万宏源香港、华泰国际、中国民生银行香港分行、国信证券 (香港)、花旗、中国光大银行香港分行、中国信托银行、海通国际、平证证券 (香港)、浦发银行香港分行为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以及,委任中国银行为独家绿色及蓝色结构顾问,自10月28日起,安排召开系列固定收益投资者电话会。
视市场情况而定,债券最早10月31日 (下周一) 定价。
债券将根据发行人的《绿色及蓝色融资框架》发行,发行人已就拟发行债券获得香港品质保证局(HKQAA)的发行前阶段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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