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银行4年期NC3、美元损失吸收票据(LAC)定价T3+210bps,规模5亿美元,最终订单超23亿美元
东亚银行(23.HK)周三(3月8日)定价一笔 Reg S (Cat 2)、4年期NC3、5亿美元、固定利率(可重置)、非优先损失吸收票据(LAC)BEA 6.75 03/15/2027,预期发行评级 Baa2 / BBB(穆迪/标普),初始价T3+240bps区域,最终指导价T3+210bps (#),发行价T3+210bps / 99.802 / 6.824%。
周三下午,最终指导价发布时,新债的峰值订单超24亿美元 (含2.377亿美元承销商订单 + 2.131亿美元 additional "PROP" PER SFC CODE),预期发行规模为“美元基准规模”。
最终订单超23亿美元(含2.277亿美元承销商订单 + 1.006亿美元 additional "PROP" PER SFC CODE),来自201个账户,投资者地域分布为:亚洲87%、EMEA 13%,投资者类型分布为:资产管理公司/基金52%、银行17%、主权财富基金/保险公司/养老基金14%、公司投资者/私人银行17%。
东亚银行、东方汇理银行、德意志银行、高盛 (亚洲) (B&D)、汇丰、摩根士丹利担任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农银国际、美银证券、中金公司、花旗、工银亚洲、SMBC Nikko、渣打银行、富国证券担任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
拟发行LAC的受偿顺序优先于二级和一级资本工具、以及所有类别的股本,劣后于所有非次级债权人(包括存款人)。票据仅在发行后前3年被看做合资格LAC。
发行后第3年末,发行人可以按本金额的100%悉数行权赎回(Call Option,须香港金管局事先书面同意);如果发行人选择不赎回,票息将重置为新的固定利率,公式为“彼时通行1年期美国国债收益率 + 初始利差”。
拟发行票据不包含票息递延条款("Must-Pay" Coupons),也不包含“不可持续经营本金损失吸收”。
票据适用于HK Resolution Authority Power,意味着香港处置机制当局有权将票据的本金或利息减计/取消、将票据转换,或是修订票据的条款(到期日/票息率)。
发行人主体评级是 A3 Stable / A- Stable(穆迪/标普),拟发行票据预期发行评级是 Baa2 / BBB(穆迪/标普)。
票据发行后,将在港交所上市,适用英国法(但次级及损失吸收条款适用香港法),最小面值/增量为 USD250k/1k。
票据将根据东亚银行的60亿美元中期票据计划提取。发行人法律顾问是的近律师行(英国法及香港法),承销商及信托人法律顾问是年利达(英国法)。
作为参考,新交易宣布前,东亚银行现有的2.5亿美元LAC: BEA 5.125 07/07/2028 (可赎回日在2027-07-07) bid 在 T+216 / 6.434% Yield / G+205。
条款概要如下:
发行人:东亚银行有限公司(The Bank of East Asia, Limited,23.HK,“东亚银行”或“发行人”)
发行类型:非优先损失吸收票据(LAC),根据东亚银行的中期票据计划提取
发行人评级:A3 Stable / A- Stable(穆迪/标普)
预期发行评级:Baa2 / BBB(穆迪/标普)
格式:Reg S (Category 2)
等级:受偿顺序优先于二级和一级资本工具、以及所有类别的股本,劣后于所有非次级债权人(包括存款人)。
期限:4年期NC3
发行规模:5亿美元
定价日:2023年3月8日
交割日:2023年3月15日
到期日:2027年3月15日
可赎回日(Optional Redemption Date):2026年3月15日
票面利率:6.750% (S/A, 30/360)
发行利差:T3 + 210bps
发行价/发行收益率:99.802 / 6.824%
基准美国国债(Pricing):T 4 02/15/26 Govt
基准美国国债价格/收益率:98-01 / 4.724%
对冲美国国债(Hedging):T 4 ⅝ 02/28/25 Govt
对冲美国国债价格/收益率:99-087 / 5.013%
对冲比率:144%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经香港金管局事先书面同意后,发行人有权选择于可赎回日按本金额的100%悉数(而非部分)赎回
票息类型及重置:发行后到可赎回日为固定利率6.750%,每半年期末付息;此后,重置为新的固定利率,公式为“彼时通行1年期美国国债利率 + 初始利差 210bps”,每半年期末支付
Hong Kong Resolution Authority Power:香港处置机制当局有权(但不限于)将票据的全部或部分本金/利息减计或注销、将全部或部分本金/利息转换 、修改或变更票据的条款(到期日/应付利息金额)
监管认证(Regulatory Qualification):根据香港的《金融机构 (处置机制) (吸收亏损能力 - 银行界) 规则》(Cap. 628B) (简称“LAC规则”),票据将作为合资格的损失吸收工具
提前赎回事件:税务原因/损失吸收不合资格事件,提前赎回须经香港金管局事先书面同意
最小面值/增量:USD250k x USD1k
适用法律:英国法,但次级条款、set-off及香港处置机制当局权力的相关条款适用香港法律
募集资金用途:一般公司用途
上市:香港联交所
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牵头经办人 & 联席账簿管理人:东亚银行、东方汇理银行、德意志银行、高盛 (亚洲) (B&D)、汇丰、摩根士丹利
联席牵头经办人 & 联席账簿管理人:农银国际、美银证券、中金公司、花旗、工银亚洲、SMBC Nikko、渣打银行、富国证券
ISIN / Common Code:XS2592797398 / 259279739
TOE:23:09 HKT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