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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 2021/11/26 12:56:13

宏华集团:海洋板块债务预期违约不会触发美元债违约条款

宏华集团(196.HK)11月25日晚公告,董事会对海洋板块债务预期违约进行了分析,宏华投资及宏华控股将根据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日宏华集团独立股东批准的担保协议约定行使担保权,没收担保人宏疌鼎人民币4,000万偿债保证金及收回江苏海洋51%及上海海洋51%股权 (“行使担保权”)。宏华集团将展开行使担保权的法律程序。宏华集团行使担保权后,海洋板块对宏华投资及宏华控股的剩余债务约人民币21.66亿元变为集团内部债务,后续宏华集团将依据上市规则及运营状况进行综合考量和处理。 宏华集团认为,结合上述处理方案及所掌握之情况,海洋板块债务预期违约事项及宏华集团行使担保权造成集团之税前财务损失将全额体现在本年度财务账上,预计合计约人民币3到4亿元。此外,海洋板块债务预期违约本身及行使担保权并没有触发宏华集团美元债的任何违约条款。 宏华集团为降低业务过度集中在传统能源上面临的风险,实现新能源方向上的产业拓展,宏华集团将海上风电作为新能源产业列入“十四五”规划中,拟通过初步盘活海工板块江苏启东基地形成的一定生产能力,发挥国内领先的海上风电大型构筑物建造产能优势,通过优化制造工艺与交付方案,培育或联合形成设计能力等措施,构建产业竞争力,切实把握好沿海风电场建设黄金周期机会,探索并合理布局海上风电场运维、风电电气设备与工程、浮式风电场设计与建设等高附加值业务。宏华集团行使担保权后,将在海工板块已拓展的海上风电桩基产品基础上,继续重点推动海上风电新能源产业发展,并辅助开展海上钻井模组、桥梁钢结构加工等其他业务。 稍早前,宏华集团公告称,子公司宏华投资及宏华控股于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分别收到江苏海洋及泰科公司函件,告知宏华投资及宏华控股,其预期无法向宏华投资及宏华控股偿还拟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到期之债务 (“海洋板块债务预期违约”)。根据境内债务清偿协议及境外债务清偿协议,截至公告之日,海洋板块对宏华投资及宏华控股剩余约人民币22.06亿元债务本息未偿还,包括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到期之约人民币6.85亿元债务本息,以及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到期之约人民币15.21亿元债务本金。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