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海南省政府定价3年/5年/10年期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规模合计30亿人民币
发行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省人民政府 (People’s Government of Hainan Provinc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预计债项评级: 无评级
类型: 人民币固息,高级无抵押
格式: S条例 (第1类别),记名形式
货币: 人民币
期限: 3年 丨 5年 丨 10年
发行规模: 10亿人民币 丨 10亿人民币 丨 10亿人民币
票息: 2.07%, 每半年付息, ACT/365(固息) 丨 2.15%, 每半年付息, ACT/365(固息) 丨 2.45%, 每半年付息, ACT/365(固息)
收益率/价格: 2.07% / 100.00 丨 2.15% / 100.00 丨 2.45% / 100.00
定价日: 2024年10月17日
交割日: 2024年10月24日 (T+5)
到期日: 2027年10月24日 丨 2029年10月24日 丨 2034年10月24日
认证: 香港品质保证局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认证计划(发行前阶段认证)
认证主题:可持续发展 丨 - 丨 蓝色
面值: 100万人民币/1万人民币
管辖法律: 香港法
上市: 香港联交所
清算系统: 香港金融管理局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并联通欧洲结算系统或卢森堡结算系统
募集资金用途: 发行人拟将发行3年期债券的所得款项净额[根据绿色、社会责任、蓝色和可持续发展债券框架(“框架”)用于被归类为绿色合格类别及社会责任合格类别的符合条件的项目]。 丨 发行人拟将发行5年期债券的所得款项净额用于政府用途。 丨 发行人拟将发行10年期债券的所得款项净额根据框架用于被归类为蓝色合格类别的符合条件的项目。
牵头全球协调人兼联席主承销商兼联席账簿管理人: 中国银行1
联席全球协调人兼联席主承销商兼联席账簿管理人 : 交通银行、中金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2
联席主承销商兼联席账簿管理人: 中国工商银行(亚洲)、中国建设银行(亚洲)、渣打銀行、光银国际、东方汇理银行3、汇丰、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信银资本、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香港分行5、德意志银行6、花旗、中国银河国际、国泰君安国际、申万宏源(香港)、瑞穗
绿色和可持续金融顾问: 中国银行1
结算交割行: 中国银行(香港)
CMU债务工具编号: BCMKFB24043 丨 BCMKFB24044 丨 BCMKFB24042
ISIN编码: HK0001055406 丨 HK0001055414 丨 HK0001055398
通用编号: 289860886 丨 289860894 丨 289860860
执行时间: 香港时间 23:02
财务代理、主付款代理、CMU 交存代理、登记处和转让代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附注:
1 指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2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3 注册于法国的有限责任公司
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中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5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6 Deutsche Bank Aktiengesellschaft(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注册成立且其股东的法律责任是有限的)
注:3年/5年/10年期债券,初始价2.55%区间 / 2.65%区间 / 2.95%区间,最终指导价2.07% (THE NUMBER) / 2.15% (THE NUMBER) / 2.45% (THE NUMBER),Launch Yield 2.07% / 2.15% / 2.45%,Launch Size 10亿人民币 / 10亿人民币 / 10亿人民币。
注2:峰值订单合计超348亿人民币 (包含154.2亿人民币承销商订单 + 17.5亿人民币 ADDITIONAL “PROP” PER SFC CODE)。
注3:发行人法律顾问是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中国法)、年利达律师事务所(国际及香港法),联席主承销商法律顾问是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中国法)、安理谢尔曼思特灵律师事务所(国际及香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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