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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 2023/7/19 10:18:01

促进绿色资本跨境流通,首批193只中欧绿债清单出炉

7月17日消息,日前,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下称“绿金委”)发布了首批193只符合中欧《共同分类目录》的中国绿色债券清单。 为提升中欧《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下称《共同分类目录》)在支持绿色金融市场发展,尤其是绿色资本跨境流动中的作用,绿金委于数月前组织相关机构成立了专家组,按照《共同分类目录》对在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的部分绿色债券进行贴标。 193只债券入选 作为绿色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绿色债券规模仅次于绿色信贷,近年发行规模不断扩大。 目前,绿色债券可分为贴标绿色债券和“实质绿”债券两种。其中,贴标绿色债券是指经监管机构认可发行的绿色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解决气候变化问题的相关项目。 根据《共同分类目录》,绿金委专家组对存量绿色债券开展了贴标工作。 本次筛选出的193只绿色债券,项目类型涉及电池制造、风力发电机组制造、太阳能发电设备制造、高能效节能家电制造、风力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水力发电、储能、城乡公共交通系统建设与运营等。 据悉,此次贴标的对象包括符合如下条件的绿色债券:一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的,且尚在存续期内的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券及绿色金融债券,债券类型包含绿色中期票据、绿色超短期融资券、绿色短期融资券、绿色资产支持票据、绿色企业债券、绿色金融债券、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等;二是,截至2023年3月31日处于存续期内;三是,募集资金用途/基础资产项目100%符合《共同分类目录》要求。 绿金委主任、IPSF可持续金融目录工作组中方共同主席马骏表示:“《共同分类目录》是中欧双方对G20和国际上有关增强各国绿色金融标准可比性相关建议和呼声的积极回应,也将为推动国际债券市场互联互通、便利绿色跨境投融资提供便利。绿金委此次组织专家组对我国存量绿色债券进行贴标的工作,是扩大《共同分类目录》使用场景的重要创新,也将有助于提升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水平。” 自2022年6月发布以来,《共同分类目录》在国内外受到广泛关注,诸多市场主体已经采用该目录发行绿色金融产品,许多国家和地区在制定本地绿色金融目录时也将《共同分类目录》作为重要参考。 《共同分类目录》由中国人民银行和欧盟等参与发起的国际可持续金融平台(IPSF)分类目录工作组编制和发布,包含了中欧绿色和可持续金融分类目录共同认可的72项对减缓气候变化有重大贡献的经济活动。中国人民银行高度重视《共同分类目录》的完善和使用,鼓励市场主体积极利用该目录开发各类绿色金融工具,提升中国绿色金融市场的国际认可度。 来源: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