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投资获3亿美元银团贷款,泰达控股提供担保
滨海投资有限公司(2886.HK,简称“公司”或“滨海投资”)6月10日公布,于二零二一年六月十日,公司(作为借款人)与多家银行组成之银团(作为贷款人)订立定期贷款融资协议。公司之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泰达控股”)与融资协议项下的担保代理行于同日订立担保协议,为公司于融资协议及相关融资文件项下的责任提供担保。作为泰达控股同意授出该担保的代价,公司与泰达控股正在磋商担保收费协议。根据融资协议,公司获提供不超过300,000,000美元的定期贷款融资。
该融资由公司首次提取融资日期起计为期36个月。融资项下提取的贷款须于首次提款日期后12个月届满当日偿还5%,于首次提款日期后24个月届满当日偿还10%,并于首次提款日期后36个月届满当日偿还剩余金额。
根据融资协议之条款,倘泰达控股及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共同(i)(直接或透过彼等各自的附属公司)实益拥有滨海投资至少51%的已发行具投票权股本或(ii)对公司维持管理控制权,则将引致贷款人有权注销融资协议项下的所有承诺额,并宣布融资协议及相关融资文件项下的所有未偿还贷款连同应计利息及其他未偿还金额到期并须偿还。
于公告日期,泰达控股及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透过彼等各自的附属公司)分别于滨海投资已发行具投票权股份总数拥有约39.5%及29.99%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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