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国际银行永续NC5美元AT1,初始价5.80%区域
澳门国际银行今日(7月30日)发行Reg S、无评级、永续NC5、美元基准规模、固定利息(可重置)、资本补充债券,初始价5.80%区域。
拟发行债券的受偿顺序与其他任何Additional Tier 1 Capital Instruments(AT1)相同。澳门当前并未应用巴塞尔协议III。
债券包含“不可持续经营损失吸收”,吸收方式为“本金减计 + 票息取消”(全额/部分);除澳门国际银行的监管机构澳门金融管理局有权决定是否触发“不可持续经营事件”,母行厦门国际银行的监管机构(中国银保监会)也有权决定是否触发“不可持续经营事件”。
债券包含票息取消条款(自主取消及强制取消),票息的支付需满足一定条件(需澳门金融管理局以及中国银保监会同意)。
债券预计将作为澳门国际银行的合格资本补充,并依据中国银保监会的规定作为母行厦门国际银行的其他一级资本(Additional Tier 1 Capital)。
债券将在MOX上市,并透过MOX结算,次级条款适用澳门法律(其他条款适用英国法)。
澳门国际银行、中国银行澳门分行(B&D)、工银澳门、申万宏源香港担任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澳门华人银行担任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
澳门国际银行于1974年在澳门注册成立,目前由厦门国际银行持股49%、澳门资本为主体的港澳企业和工商人士持股51%。
条款概要如下:
发行人: 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Luso International Banking Limited,“澳门国际银行”)
发行人评级: 无评级
预期发行评级: 无评级
发行类型: 永续、固定利息、资本补充债券
格式: Regulation S
币种: 美元
期限: 永续NC5
规模: 美元基准规模
初始价: 5.80%区域
募集资金用途: 增强发行人的资本基础、为发行人的运营和发展提供资金。
等级: 与其他任何Additional Tier 1 Capital Instruments(AT1)的受偿顺序相同。
票息: 固定利息、每半年期末支付,包含票息取消条款(自主取消及强制取消),票息的支付需满足一定条件
股息制动:适用
票息重置:发行后第5年末及其后每5年,重置为新的固定利率,公式为“5年期美国国债收益率 + 固定利差”(no step-up)
不可持续经营损失吸收(减计):如果不可持续经营触发事件发生并持续,发行人将不可撤回地(无需债券持有人同意)全额或部分减计本金、取消票息发放,幅度以Non-Viability Trigger Event Write-off Amount为准。
“不可持续经营触发事件”指下列情形的较早发生者:
(i) 澳门金融管理局(AMCM)书面通知发行人,AMCM认为有必要减计或转股,否则发行人将无法持续经营;或者
(ii) AMCM书面通知发行人,相关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供公共部门注资或同等效力支持,否则发行人将无法持续经营;或者
(iii) 母行(厦门国际银行)的监管机构认定,若不进行减计,母行将无法持续经营;或者
(iv) 母行的监管机构认定,有必要提供公共部门注资或同等效力支持,否则母行将无法持续经营。
因监管原因赎回: 如果监管法规变化导致债券不再为合资格资本补充债券,发行人将有权选择全额赎回。
选择性赎回:发行后第5年末及其后每个付息日(每半年),发行人可以选择按本金额的100%全额赎回。
因监管原因修订条款(Variation for Regulatory Reasons):如果相关监管法规发生变化导致债券不再为合资格资本补充债券,发行人可以按监管要求修订债券的条款,以使债券继续作为合资格AT1资本工具。
赎回的先决条件:澳门金融管理局事先书面同意,以及,中国银保监会同意。
Capital Treatment:债券预计将作为发行人的合格资本补充,并依据中国银保监会的规定作为母行(厦门国际银行)的其他一级资本(Additional Tier 1 Capital)。
最小面值/增量: US$200k/1k
适用法律: 英国法;次级条款除外,适用澳门法律。
上市: 澳交所 (“MOX”)
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 澳门国际银行、中国银行澳门分行、工银澳门、申万宏源香港
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 澳门华人银行
B&D: 中国银行澳门分行
交割日: 2021年8月6日 (T+5)
清算系统: MOX
Timing: 最早今日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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