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前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拟发行境外债券,招标2家境外律所
4月24日消息,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境外债券法律服务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公司拟根据项目需求选聘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境外债发行国际法律服务机构(包括发行人及承销商国际法律服务机构)。项目共二个标段:
(1)一标段:发行人国际法律服务机构选聘
(2)二标段:承销商国际法律服务机构选聘
供应商须是依法设立的并且有效存续的境外律师事务所,具有合法有效的境外注册登记文件或同类型文件,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律师须具有有效的境外律师执业证书或同类型文件。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09:00 - 4月27日14:00,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14:00(详见航空港投资集团官网 http://www.hnhkgtz.com)。
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前称“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9月更为现名。该公司由河南省财政厅持股47%、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持股37%、郑州国家中心城市产业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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